根据山城区农业局职责,内设四个职能股室。
1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各股室的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督查、信息、政治学习、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目标管理、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机关各项资金及财务收支预算的编制、申报、实施;负责计划生育、妇女、群团、老干部、行政后勤管理、报刊杂志征订收发;组织制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政策法规、科技教育股
承办农业规章和办法的起草工作,负责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检查、落实;负责涉农案件的信访工作,协助政法部门查处有关违法、违纪案件等;参与制定并监督实施耕地保护与补偿制度;监督检查农业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担农业及农村经济行政复议工作;开展对农村政策、法规等调研工作。拟订全区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区农业科技进步,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培训工作,引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指导协调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工作,负责“绿色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承办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荒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3 种植业管理股(山城区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农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承担种植业工作的情况综合,有关业务的协调及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材料和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蔬菜开发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农业生产情况的收集与通报;指导农业救灾工作、旱地农业开发工作;指导农业试验、示范工作;组织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组织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及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新菜田开发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负责农业区划工作,开展农业资源调查、动态检测和综合评价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开发、重大技术经济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开发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及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智力关系;组织进行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农业投资项目和重要商品基地前期论证和综合评估。
4 计划统计有经济信息股
指导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指导全区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订;组织绿色食品标准的拟订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和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提出全区农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农业项目库建设和农业建设项目申报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规划;负责农业定期报表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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