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s/skindefaultimagesa1.jpg
/images/skindefaultimagesa2.jpg
/skin/default/images/a3.jpg
/skin/default/images/a4.jpg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引领更多企业分享资本市场红利——《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18-05-03 09:47:28  点击次数:

2018年4月27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鹤政〔2018〕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进一步加大了企业上市挂牌资金奖励及税费返还力度,为推动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提供了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分为5个部分,共提出21条推进措施,大部分内容延续了《鹤壁市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若干政策(暂行)》(鹤政〔2015〕43号)文件的规定,税费返还和资金奖励等内容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作了修改完善,一部分沿袭了省政府金融办、省财政厅等部门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后备企业股份制改造的通知》(豫政金〔2015〕17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还有部分内容借鉴了我省其他地市及外省相关政策。意在营造更有利于企业上市挂牌的政策环境,引导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就《实施意见》主要内容作以下解读:

  一、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方面

  《实施意见》提出对企业股改过程中因个别原因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契税分别给予免征、返还及延期缴纳等优惠政策。例: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优化股权结构,以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转让股权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尽快全额奖励给企业。这一规定是在充分调研我市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后,按照多数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的开创性规定,明确要求尽快返还,而非企业上市后返还,一是可以缓解企业上市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紧张的共性问题;二是增加企业年度利润,更符合证监会对企业上市申报期现金流和利润业绩指标要求,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转增注册资本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而增加的企业税收在企业缴纳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或给予一定比例返还,这一规定仍旧延续了之前的文件。后备企业股改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免征契税。沿袭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规定。

  二、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方面

  《实施意见》对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更为优化,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按照工作推进情况,分三个阶段予以奖励。向省证监局递交上市辅导材料,给予50万元奖励;完成上市辅导并经省证监局验收通过,给予50万元奖励;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首发上市申请材料,获发审委核准通过并拿到发行批文,给予100万元奖励。总额200万元不变,分为三个阶段可以缓解企业上市过程中资金压力,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展示板挂牌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中股交挂牌奖励额度做了适当调整,意在鼓励更多企业通过在中股交展示板挂牌,进一步了解资本市场对企业发展的强大推动。

  市外上市公司或“新三板”公司将注册地和纳税登记地迁入我市的,与本市上市挂牌企业享受同等奖励,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以后备企业进入上市程序(指与中介机构签定保荐协议)的前一年为基础年度,对其提交材料使用的3个会计年度上缴企业所得税超过基础年度的地方留成部分,高于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幅部分由受益财政奖励给企业。最多奖励3年,企业上市后第2年起,不再给予奖励。按照证监会对上市企业连续三年营收和利润快速增长的要求,企业为了提高上市成功率,会在报证监会材料前至少3个会计年度大幅拔高企业营收和利润,税收也随之大幅增加,这项规定可以极大地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增强企业上市信心。

  后备企业董事会秘书通过上交所、深交所或“新三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鼓励企业培养挖掘资本市场专业人才,为企业上市挂牌提供人才支撑。

  三、资本市场融资奖励比例方面

  对首次以配股、增发等方式实现再融资且募集资金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企业,按照实际投资我市募集资金的2‰给予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对成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的企业,按照实际发行金额给予1‰的发行补贴,单次最高限额为50万元。也就是说企业每次发行债券都会给予奖励,不设累计限额。对引进保险资金的企业,按照实际到位资金给予0.5‰的奖励,单次最高限额50万元。与债券融资奖励相同,企业每次引进保险资金都会给予奖励,不设累计限额。对企业再融资奖励比例由原文件的1‰提高至2‰,但最高限额未变。提高比例是为了鼓励上市挂牌企业通过再融资将募投资金投资于我市,发挥招商引资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

  与中介机构正式签约的上市后备企业引进基金且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待企业成功上市后对该基金管理公司给予投资额度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投资我市金额给予2‰的奖励资金,最高限额50万元;债权投资按照实际投资我市金额给予1‰的奖励资金,最高限额50万元。投融资平台入股后备企业的,按照实际入股金额给予1‰的奖励资金,最高限额20万元。这一措施意在鼓励基金及各级投融资平台以股权或债权形式支持企业融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四、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方面

  对进入上市挂牌实质阶段的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造、股权登记、转让等过程中涉及项目审批、土地、规划、建设、消防、房产过户、环境评价、税收证明、工商登记、社保(公积金)证明等方面需出具合规性证明函件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在满足法定受理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妥善解决,原则上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办结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应先出文件再补程序。涉及多部门的审批问题,实行联合办公、联审联批、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原则上办理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需办理各类繁杂的手续或证明,以我市某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为例,自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起至实现上市之前,企业内部各子公司每半年需开具合规证明300余份,涉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近30个。规定办理时限,可以大大提高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效率,助推企业早日实现上市挂牌。

  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房屋权属清晰,但因历史原因造成建房手续不全的,在办理不动产证时,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区分情况,城乡规划部门依程序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并予以规划核实,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质量鉴定合格报告书并报质量监督部门备案,申请单位出具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手续,经公告无异议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予以确权发证。这一规定针对我市大部分后备企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方案,能够帮助拟上市挂牌企业明晰产权,加快上市挂牌步伐。

  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既是新常态下国家金融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中小微企业适应新常态、改善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提升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和客观需要。《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我市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希望更多的企业把握有利时机,用足、用好扶持政策,积极投身资本市场,为鹤壁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上一篇:我市确定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3年目标

下一篇:《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系列解读之三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